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乡镇区划调整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为降低行政管理成本,优化资源配置,适应市区规模拓展,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继青阳县2005年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后,去年下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贵池等县区党委、政府精心谋划,认真研究制定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批复了我市贵池、东至、石台乡镇区划调整方案。调整后全市乡镇行政区划由80个(37个乡、39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调整为53个(9个乡、36个镇、8个街道办事处),减少乡镇27个。
一、贵池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辖17个镇、街道办事处(9个镇,8个街道办事处):
1.将刘街乡整建制并入梅街镇。行政区域为原刘街乡、梅街镇行政区域,镇政府驻潘桥。
2.将木闸乡整建制并入牛头山镇。行政区域为原木闸乡、牛头山镇行政区域,镇政府驻牛头山。
3.将高坦乡整建制并入梅村镇。行政区域为原高坦乡、梅村镇行政区域,镇政府驻高坦。
4.将乌沙镇的乌沙居委会、江洲、新庄、慈云、烟墩、立新、花园、乌沙、联庄、新义9个村委会与晏塘镇合并,设立新的乌沙镇。行政区域为原晏塘镇行政区域和原乌沙镇的乌沙居委会、江洲、新庄、慈云、烟墩、立新、花园、乌沙、联庄、新义9个村委会,镇政府驻乌沙。
5.将棠溪乡改设棠溪镇。行政区域为原棠溪乡行政区域,镇政府仍驻庄村姚。
6.撤销梅龙镇,设立梅龙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区域范围为原梅龙镇行政区域,办公地址设在郭港(原梅龙镇政府驻地)。
7.撤销马衙镇、观前镇,合并设立马衙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区域范围为原马衙镇、观前镇行政区域,办公地址设在马衙桥(原马衙镇政府驻地)。
8撤销墩上镇、茅坦乡,合并设立墩上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区域范围为原墩上镇、茅坦乡行政区域,办公地址设在墩上叶(原墩上镇政府驻地)。
9.撤销解放乡,将其整建制并入里山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区域范围为原解放乡行政区域和原里山街道办事处区域范围,办公地址仍设在毛竹园。
10.撤销阮桥乡、高脊岭乡,将其整建制和乌沙镇的普庆、玉楼、红杨、小上、驻驾、幸福、古中、王行、北闸、长乐、同乐、民生12个村委会合并,设立秋江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区域范围为原阮桥乡、高脊岭乡行政区域和乌沙镇的普庆、玉楼、红杨、小上、驻驾、幸福、古中、王行、北闸、长乐、同乐、民生12个村委会,办公地址设在阮桥(原阮桥乡政府驻地)。
11.保留池阳街道办事处、秋浦街道办事处、江口街道办事处、殷汇镇、涓桥镇、唐田镇、牌楼镇。街道办事处区域范围、办公地址和镇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二、东至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辖15个乡镇(3个乡,12个镇):
1.将查桥乡、建新乡整建制并入尧渡镇。行政区域为原查桥乡、建新乡、尧渡镇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尧渡。
2.将七里湖乡整建制并入东流镇。行政区域为原七里湖乡、东流镇行政区域,镇政府驻东流。
3.将瓦垄乡整建制并入胜利镇。行政区域为原瓦垄乡、胜利镇行政区域,镇政府驻胜利。
4.将汪坡乡、坦埠乡、白笏乡整建制并入张溪镇。行政区域为原汪坡乡、坦埠乡、白笏乡、张溪镇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张溪。
5.将高山乡整建制并入洋湖镇。行政区域为原高山乡、洋湖镇行政区域,镇政府驻洋湖。
6.将洪方乡整建制并入葛公镇。行政区域为原洪方乡、葛公镇行政区域,镇政府驻葛公。
7.将石城乡整建制并入官港镇。行政区域为原石城乡、官港镇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官港。
8.将铁炉乡整建制并入龙泉镇。行政区域为原铁炉乡、龙泉镇行政区域,镇政府驻龙泉湾。
9.将西湾乡、泥溪乡整建制合并,设立泥溪镇。行政区域为原西湾乡、泥溪乡行政区域,镇政府驻泥溪冲。
10.将利安乡、木塔乡整建制合并,设立新的木塔乡。行政区域为原利安乡、木塔乡行政区域。乡政府驻木塔。
11.将马坑乡、花园里乡整建制合并,设立新的花园里乡。行政区域为原马坑乡、花园里乡行政区域,乡政府驻花园。
12.保留大渡口镇、香隅镇、昭潭镇、青山乡。乡镇行政区域、政府驻地均不变。
三、石台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辖8个乡镇(2个乡,6个镇):
1.将七里镇和贡溪乡整建制合并,新设仁里镇。行政区域为原七里镇、贡溪乡行政区域,镇政府驻七里。
2.将占大镇、珂田乡整建制合并,新设仙寓镇。行政区域为原占大镇、珂田乡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占大。
3.将六都乡、七井乡整建制并入七都镇。行政区域为原六都乡、七井乡、七都镇行政区域,镇政府驻七都。
4.将莘田乡整建制并入小河镇。行政区域为原莘田乡、小河镇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小河。
5.保留横渡镇、丁香镇、矶滩乡、大演乡。乡镇行政区域、政府驻地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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